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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审查情况公示(第2025003号)

2025-03-1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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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我局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永顺县鑫鹤医药有限公司进行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延续审查。经审查,永顺县鑫鹤医药有限公司符合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0310日至20250314日)。

监督电话: 0743-8513591   

电子邮件:xiangxi@hn-f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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