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购买第三方知识产权服务项目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湘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购买第三方知识产权服务
2、项目服务内容:
(1)对湘西州区域范围内企业进行专利挖掘、专利咨询不少于30家企业。
(2)对湘西州区域范围内的高价值发明专利挖掘培育工作,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明专利授权48件和PCT国际发明专利申请授权2件。
3、项目预算:75万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包括:
(1)具备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须具备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或《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并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资料。法人授权委托参加竞争性磋商会的委托人须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响应文件
1、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供应商单位信用记录;
3、提交《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原件;
4、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原件(包含:投标函、服务清单、供应商优势、费用报价等),并附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5、响应资料按照项目公告的规定并结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评价指标标准》(附后)要求,准备相关印证材料。
6、报价一览表原件,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价;
四、证明材料的递交
1、将本邀请函第三条规定提交的响应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311办公室。逾期送达的,不予接收。
五、比选会议时间
2024年12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湘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516楼会议,召开比选会,由比选小组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评价指标标准》开展资料审查、现场提问,按照比选规则,现场打分,确定比选结果。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窦丰华
电 话: 18174333360
地 址:吉首市人民南路39号
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4.报价一览表
5.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评价指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