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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5 2022年3月消费提示

2022-03-31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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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清明节、“三月三”临近,我州气温多变,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容易导致食物腐败变质,易引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广大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消费饮食安全。

  消费者应尽量到持有合法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店等正规食品经营场所采购食品。

  选择正规食品经营场所购买食品、不要随意采摘野生蘑菇,不购买来源不明的野菜食用。

  消费者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选购包装袋完好无损,食品包装上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重要食品信息齐全、清晰、有效的预包装食品。如发现漏气、食品外观不完整、污秽不洁或混有异物的不宜购买,特别要对绑赠、促销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行认真查验。在选购散装食品时,消费者应选择加贴标签、且标注有生产者产品信息和经营者信息的散装食品。外出就餐时,应选择具有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的饭馆就餐。

值得注意的是,祭祖后的食品必须重新加工,烧熟煮透才能食用。外出踏青时,不要随意采摘野菜、野生果、野生蘑菇和野蜂蜜,以免误食中毒。食用后一旦出现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并尽快就医。节日期间,如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可拨打电话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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