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1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9期)
近期,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饮料、肉制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调味品等大类食品51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4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6批次样品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张水花—湖南省泸溪县白沙镇辛女市场内销售的泥鳅(淡水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保靖县彭继富鱼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黄骨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湘西经开区博苑德立幼儿园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标称湖北恒泰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纯稻香油粘米,碎米(总量)和碎米(小碎米)项目不符合GB/T1354-2018《大米》要求。
(四)吉首新起点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螺线椒,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吉首大学立德餐厅使用的消毒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凤凰县西晃山食品店销售的,标称贵州桃源清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松桃贵奚冰泉,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湘西州局、泸溪、吉首、保靖、凤凰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督促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信息表
2.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食品信息表
3.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