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1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期)
近期,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餐饮食
品等2大类食品31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
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2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5批次样品不
合格。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 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 2)
(一)湖南省康普达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鲈鱼(淡水鱼),
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项目不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吉首市向洁水产品店销售的乌鳢鱼(淡水鱼),孔雀石
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项目不符合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彭继富-商贸中心农贸市场销售的泥鳅(淡水鱼),恩
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规定。
(四)保靖县佳惠经营部销售的边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以
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湘西煜龙国际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饭碗(复用餐饮
具),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湘西州局、吉首、保靖等地市场
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
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
处理;有关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督促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
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信息表
2.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食品信息表
3.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