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药品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的公示
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药品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我局已对以下州管药品使用单位进行检查。现予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43-12315 通讯地址:吉首市人民南路39号 邮政编码:416000 电子邮件:1072311578@qq.com
检查对象:州妇幼保健院、州民族中医院
检查内容:1、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直接接触药品、医疗器械的人员是否进行年度健康体检
3、药品、医疗器械储存场所是否有阴凉、冷藏避光、通风、防冻、防潮防虫、防尘、防鼠等设施
4、温湿度控制与冷链设施设备是否能够正常运转,是否满足储存要求
5、药品、医疗器械是否按说明书温、湿度要求储存
6、是否按要求开展药品养护工作并建立养护记录
7、是否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情形(重点抽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疫苗、中药饮片、基本药物、冷藏药品)
8、是否建立供货单位档案并留存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9、采购药品、医疗器械是否向供货单位索取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建立采购、验收记录
10、药品调配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11、是否有邮售、互联网交易、柜台开架自选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的行为
12、是否有未经批准配置制剂的行为
13、是否有擅自炮制加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情况
14、冷藏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违规经营疫苗的行为
15、特殊管理药品是否有专人、专帐、专库(区、柜)管理
16、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
17、是否存在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行为
18、是否依法上报药品及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
19、现场检查发现其他违法情况
湘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