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州市监处〔2021〕8号
当事人:湖南湘西财信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310069856865XK
法定代表人:斯洪标
2020年11月19日,本局执法人员对湖南湘西财信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的特种设备进行执法检查,当事人的工程师李**陪同检查,当事人管理使用的财信大厦F4、B2、B3、B4、C1区共11台电梯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陆续有人乘坐电梯,11台电梯轿厢内均贴有“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标志内容均显示下次检验日期是2020年10月。当事人涉嫌使用超期未检电梯,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现场笔录》、现场拍照,并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州质监特令[2020]第31号)和询问通知书(州市监询稽查[2020]032号)。当事人涉嫌使用超期未检电梯,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经报请分管领导审批同意,本案自2020年11月20日起立案调查。
2020年11月23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授权委托人李**进行调查询问,经询问确认,当事人的11台电梯检验合格有效期截止至2020年10月,但至2020年11月19日仍处于运行使用状态。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询问笔录》。
上述《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行政执法文书,均已由当事人核对,签收。
经查实:当事人管理使用的11台电梯的检验日期是2020年10月,在2020年11月19日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仍然未申报检验而正常使用。
当事人使用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电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经综合裁量,本局决定责令其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30000.00(叁万元整)。
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 章)
2021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