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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装专柜突然消失引纠纷 州消委出面妥善处理会员卡

2020-01-02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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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州消委接到消费者龚女士的投诉。龚女士称去年12月,自己在吉首和盛堂百货某女装专柜花费20000元,办理了一张会员金卡,办卡后,专柜方面赠送了一个标价2590元的女士手提包和6000元消费额度。到了8月,龚女士来到该专柜打算购买衣服时,发现该专柜已经撤柜并处于装修状态,龚女士向周围的店家询问女装专柜去向,均被告知不知情。龚女士担心自己卡上14440元的余额就此打水漂,遂找到州消委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州消委工作人员立即对此事开展调查。通过向和盛堂百货的售后部负责人黄某询问,得知该女装专柜的负责人谭某在和盛堂百货的临街门面拥有一家门店。得到线索后,州消委工作人员连同和盛堂百货售后工作人员一起找到谭某。通过了解,得知谭某的女装专柜不是撤柜,而是重新装修,因做此决定比较突然,仅给和盛堂百货招商部门打过招呼,却在告知消费者方面疏忽了。谭某向州消委工作人员和盛堂百货售后工作人员承诺,女装专柜在今年国庆节后恢复营业。

在充分了解情况后,州消委工作人员将调查到的情况告知给龚女士。龚女士经过思考,告知州消委,希望消委出面与女装专柜负责人谭某协商退卡。

州消委工作人员找到女装专柜负责人谭某,将龚女士的想法如实传达,并告知:

在这次事件中,专柜方面突然装修,导致龚女士不能正常使用其会员卡,并且装修期间,也没有对龚女士进行详细告知,导致了龚女士对商家产生了不信任,从而打算退卡。消委方面希望负责人谭某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尽力挽回消费者的信任,如果消费者仍然打算退卡,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专柜方面应要妥善处理好退卡事宜。

经过州消委工作人员的调解,最终达成调解结果:龚女士将赠送的价值2590元的女士手提包退还给专柜,专柜方面将卡内剩余的14440元如数退给龚女士。调解结束,双方均接受此调解结果,并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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